一、音乐与舞蹈学院艺术团队架构:
一级团队:合唱团、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
二级团队:民乐团下设二级团:汉乐小组、古筝团;管乐团下设二级团:电声乐团、长笛团、弦乐团
二、音乐与舞蹈学院艺术团队管理规定:
(一)各艺术团队招生办法:
1.大一新生军训期间进行除钢琴之外第二乐器观摩,有相应器乐基础的新生进入相应团队;
2.其余第二乐器零基础新生按兴趣自由选择合唱团、弦乐团和电声乐团并在安排的面试时间进行面试,被招进合唱团、弦乐团和电声乐团的新生必须选择相应的课程或乐器作为第二乐器选修课程;
3.其余未被上述挑选进团的新生按第二乐器选修课程选择的乐器,由艺术团按其所选修的乐器种类和各团队申报的需求分配到相应的团队;
4.舞蹈专业新生全部归舞蹈团,具体按舞蹈团管理制度执行。
(二)艺术团队管理规定:
1.音乐与舞蹈学院合唱团、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是纳入各教研室教学体系的一级团队,应集中学院最优秀并具备各种相应特长的学生组成,同时主动代表学校及学院参加各级的比赛、各种活动及举办音乐会;
2.各二级团队建设可在一级团队中挑选有时间及兴趣参加二级团队排练的优秀团员(兼团有加分)和按乐器种类分配到二级团队的学生组成,如有团队中有一级团队成员,安排集体排练时应与一级团队错开,同时也应积极申报参加各种比赛活动,举办或参与音乐会;
3.各艺术团成员进入各团队后,原则上不能转团,如因身体等极其特殊原因可在大一第一学期末(十八周前)书面向学院实践教研室提出申请,由艺术实践部和团队负责老师调查情况属实后,由转出和转入团队负责老师签字确认后交艺术实践部备案后方可转团。
音乐与舞蹈学院艺术实践部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