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搞好新形势下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决定将党员发展工作推向全面化、细致化、规范化,将学生党员的发展条件和程序更明确化、规范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推选过程做到严格、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愿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根据规定,申请入党人员必须为一名中国共青团团员,并在共青团团员期间积极参加工作、活动。
(三)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四)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五)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六)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二、党校培训学员的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推荐条件
1、有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有共产主义信念,并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能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
2、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绩点在2.8以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群众基础良好,无不良嗜好。
3、积极参加校、院内外正规的有意义的活动与比赛,积极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心态端正积极。
4、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学习、工作深入群众,取得成绩得到同学们的肯定。
5、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严于律己,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公共形象,深受同学们的信任,上一学期所在寝室无脏、乱、差现象。
6、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7、要求入党学生须由本人向所在班级党支部联系人或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
(二)推荐程序
1、学生会学习部将本学院上一学年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挂科情况、缺勤情况和违纪现象做一总表并以按班级排序,交至给团委组织部。
2、团委组织部量化所在班级的同学学习、工作情况,在班级中选取适合条件的报名同学。各班级推荐人员名单先由组织部审核给出,再由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审核通过,最后交由我院上级党委进行最终审核。
3、通过审核名单由团委组织部安排监督人员对该班级举行班会选举。班会选举过程中,各班团支书必须无条件全力协助监督人员。由该班团支书和监督人员共同算票,赞成票数需过本班人数1/2方可通过,必须保证正确无误,最后由监督人员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
4、团委组织部检查总票数和投票表是否有效,将最终“优秀团员作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名单交至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5、由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至我院上级党委进行审批,经学院党委审批通过者,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7、由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带领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8、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需提交一篇思想汇报,且必须通过学院积极分子考试后,方可推荐参加党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