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jx-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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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党支部选取重点发展对象推优条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20:43 浏览

为更好地让群众了解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入党流程,更好地为我党注入新鲜血液,培养优秀学生党员,保持我党的先进性,现将党支部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写明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二)自觉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纪检工作,所在班、所在宿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党组织号召参加的活动,执行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党知识教育活动。

(四)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关心政治,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较好的理解。

(五)积极主动的向入党联系人如实的汇报思想动态,自觉的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每个季度上交1篇思想汇报。

(六)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积极进取,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向上。

(八)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雷锋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增强自己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

(九)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二、考核标准

(一)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一学年内成绩无挂科现象,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能够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学院、班级活动,取得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活动、课堂缺勤超过5次(含5次)以上的不给予考虑;

(三)毕业班年级在第二学期一般情况下不做发展工作;

(四)重点发展对象由班级民主投票产生,各班推荐人数是班级人数的百分之八-百分之十二。如推荐人数多于规定人数,则选取票数多的人员上报;若推荐人数少于规定人数,则直接上报;

(五)在投票过程中,如果未被班级投票选出的同学,可以请三名以上支部正式党员填写《入党介绍信》,介绍被推人的相关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将推荐信上交到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委员会进行民意调查、讨论选出;

(六)各班级推荐名单由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核,党小组进行群众意见调查,如发现群众反映其存在不良现象,视情况取消其重点发展对象资格;

(七)由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择优选出重点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将重点发展对象推荐名单上报至我院上级党委进行审批,经学院党委审批通过者,确定为“发展对象”;

(十)由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及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通过者作为党校培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