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各学生:
根据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音乐学专业学生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资格
考试的通知如下:
一、第二学期第八周周五前,由各班班长统计报名,并上交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资格申请,以便学院教务秘书统一安排期中考试。如果没有预先提交申请的同学,则不能参加学院安排的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场考试,该成绩不作为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依据。
二、第二学期中段考试后统一公布全体学生成绩,年级排名前40名的同学自动取得参加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的资格;
三、取得参加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资格的同学,如有意愿报考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于本学期第16周周三前将个人申请,由各班班长收齐,递交学院声乐教研室A547处,如没有递交申请者,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资格,直接在原班级安排参加期末考试。
四、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名额为本年级的10%,现场计算、
公布考试成绩;最终由高至低录取相应名额;钢琴和视唱练耳成绩在超名额、出现同分时作参考。
五、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生资格录取具体要求:
(一)视唱练耳课程成绩在超名额、出现同分下作参考;
(二)期中考试成绩占30%。
(三)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四)钢琴成绩在超名额、出现同分下作参考;
六、考试具体内容要求、评选办法按照《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关于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规定》执行。
七、注意:第八周的申请是为了安排考场,第十六周之前的申请是资格申请。
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声乐教研室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