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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学专业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和主修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26日 17:48 浏览

音乐学专业各学生:

根据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音乐学专业学生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资格

考试的通知如下:

一、第二学期第八周周五前,由各班班长统计报名,并上交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资格申请,以便学院教务秘书统一安排期中考试。如果没有预先提交申请的同学,则不能参加学院安排的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场考试,该成绩不作为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依据。

二、第二学期中段考试后统一公布全体学生成绩,年级排名前40名的同学自动取得参加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的资格;

三、取得参加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资格的同学,如有意愿报考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于本学期第16周周三前将个人申请,由各班班长收齐,递交学院声乐教研室A547处,如没有递交申请者,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考试资格,直接在原班级安排参加期末考试。

四、申请声乐(表演方向)主修名额为本年级的10%,现场计算、

公布考试成绩;最终由高至低录取相应名额;钢琴和视唱练耳成绩在超名额、出现同分时作参考。

五、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生资格录取具体要求:

(一)视唱练耳课程成绩在超名额、出现同分下作参考;

(二)期中考试成绩占30%。

(三)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四)钢琴成绩在超名额、出现同分下作参考;

六、考试具体内容要求、评选办法按照《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关于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方向)主修的规定》执行。

七、注意:第八周的申请是为了安排考场,第十六周之前的申请是资格申请。



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声乐教研室

2023年3月26日